国家赔偿K1063

撤回赔偿申请后在法定时效内又申请且证明撤回违背真实意思或有正当理由的法院应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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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请求人撤回赔偿申请后,在国家赔偿法规定的两年时效内又申请赔偿,并有证据证明其撤回申请确属违背真实意思表示或有其他正当理由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在刑事诉讼程序结束前书面承诺放弃赔偿权利,其后在时效内又申请的亦同。

裁判规则

赔偿请求人撤回赔偿申请后,在国家赔偿法规定的两年时效内再次申请赔偿,并有证据证明其当初撤回确属违背真实意思表示(如被胁迫、被误导)或有其他正当理由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在刑事程序结束前书面承诺放弃赔偿、其后在时效内又申请的,亦同。

法律依据

  • 《国家赔偿法》关于赔偿申请撤回与受理的规定

生活场景解读

你一时糊涂、被人吓唬着把赔偿申请撤了,只要还在两年时效内,又能拿出证据证明当初撤得不情愿、有正当理由,法院就该收你这个二次申请,别让你吃哑巴亏。你提前把它弄明白,真到了庭上才不会手忙脚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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