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普通合伙、合伙企业债权债务清算的民事案件中,部分合伙人以民事诉讼保全措施侵犯其财产权为由提出赔偿申请,案件尚在审理中的应不予受理;已受理的应驳回,并告知其在清算案件审理终结、权利义务关系最终确认后再行申请赔偿。
裁判规则
在涉及普通合伙、合伙企业债权债务清算的民事案件审理中,部分合伙人以民事诉讼保全措施侵犯其财产权为由申请国家赔偿,而该清算案件尚未审结、权利份额不明的,法院应不予受理;已受理的应驳回,并告知待清算终结、权利义务最终确认后再申请。
法律依据
- 《国家赔偿法》关于受案范围与程序衔接的规定
生活场景解读
几个合伙人正在算账分家,份额还没定,其中一人说法院保全侵犯他财产。这时候产权、份额都糊涂着,法院先不赔,等合伙清算彻底算清了再说,你别抢跑。你提前把它弄明白,真到了庭上才不会手忙脚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