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话结论:永嘉认定办法只管住宅(非住宅参照执行),可视为合法分三个时间段:1983-06-04 前建造的,权属四至清楚即可;1983-06-04 至 1990-03-31 建造的,要有土地审批手续/土地使用权证/处罚补办之一;1990-04-01 后建造的,要土地手续 + 规划许可/处罚补办双具备。建新未拆旧不予认定。县住建局牵头联席会议。
问题一:永嘉县哪些未登记住宅可视为合法?
- 1983-06-04 前建造,权属四至清楚,未拆建、扩建、改建,条件最宽松,基本"老人老房"都能进;
- 1983-06-04 至 1990-03-31 建造,已有"土地审批手续"或《土地使用权证》或政府建房审批、处罚补办手续之一;
- 1990-04-01 后在城乡规划区内建造,已有"土地审批手续"或《土地使用权证》且已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村镇规划建设许可证》或处罚补办手续,—1990 年后要求明显提高,土地 + 规划双手续。
注意第 ③ 类用了"且":1990 年后只有土地手续、没有规划许可的,光靠土地手续不够,必须补上规划许可或处罚补办记录。
适用范围与土地性质:永嘉县的认定文件适用于"征收改造范围内"未登记建筑,文件本身没有区分国有土地还是集体土地。实务注意: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项目,认定依据还须对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温州市区认定办法;涉及集体土地征收的项目,对照《土地管理法》及当地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政策。土地性质不同,认定口径和补偿依据会有差异,办案时先确认项目土地性质。
问题二:哪些情形不予认定?
- 建新未拆旧:经批准新建后应拆未拆的旧房,不予认定。
这与洞头的规则一致,"一户一宅"精神的体现。新建房屋已获批准的,旧房必须拆除,留着旧房想多算补偿的,认定环节直接排除。
问题三:认定程序怎么走?联席会议是什么?
牵头部门:县住建局负责政策研究、核实认定、异议复查、部门协调,召集联席会议(民政局、司法局、资规、农业农村、综合执法、属地功能区管委会、乡镇街道参加)。
- 基础调查:公告 + 逐户调查;
- 认定公示:县政府出具意见,列表公示 7 个工作日,5 个工作日内书面异议;
- 异议处置:县住建局梳理,联席会议核查,再公示 7 个工作日;不可抗力或新证据可重新启动。
问题四:永嘉与市区认定规则差在哪?
永嘉县 vs 温州市区(温政办〔2012〕74号)对比
| 对比项 | 永嘉县(永政办发〔2024〕20号) | 温州市区(温政办〔2012〕74号) |
| 适用范围 | 仅住宅(非住宅参照) | 国有土地上各类未登记房屋 |
| 时间分界 | 1983-06-04 / 1990-03-31 / 1990-04-01 | 旧城内 1984;旧城外 1987-01-01 / 1990-04-01 |
| 牵头主体 | 县住建局 + 联席会议 | 区未登记房屋认定机构(多部门派员) |
| 不予认定 | 建新未拆旧 | 未单列(按违法建筑处理) |
| 公示方式 | 县政府出具意见、列表公示 7 个工作日 | 各环节出认定书并送达 |
附录:永嘉县认定规则要点速查
永嘉县未登记住宅认定要点
| 文件 | 永政办发〔2024〕20号(2024-08-19 施行) |
| 适用范围 | 仅住宅房屋(非住宅参照执行) |
| 可视为合法 | 1983-06-04 前(权属四至清楚);1983-06-04 至 1990-03-31(土地手续之一);1990-04-01 后(土地手续 + 规划许可/处罚补办) |
| 不予认定 | 建新未拆旧 |
| 程序 | 基础调查(公告+逐户)→ 认定公示(7 工作日,5 个工作日异议)→ 联席会议核查再公示(7 工作日) |
本地化常见问题(温州·浙江)
以下问答仅作法律常识普及,不构成法律意见。
Q1:永嘉县哪些未登记住宅可视为合法?
三类(永政办发〔2024〕20号):①1983年6月4日前建造,权属四至清楚,未拆建、扩建、改建;②1983年6月4日至1990年3月31日建造,已有土地审批手续或《土地使用权证》或政府建房审批、处罚补办手续;③1990年4月1日后城乡规划区内建造,已有土地审批手续或《土地使用权证》,且已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村镇规划建设许可证》或处罚补办手续。适用范围仅住宅房屋,非住宅参照执行。
Q2:永嘉县哪些情形不予认定?
建新未拆旧:经批准新建后应拆未拆的旧房,不予认定。这是永嘉明确列出的不予认定情形,与洞头一致。
Q3:永嘉县认定程序怎么走?
由县住建局负责政策研究、核实认定、异议复查、部门协调,召集联席会议(民政局、司法局、资规、农业农村、综合执法、属地功能区管委会、乡镇街道参加)。程序:基础调查(公告+逐户调查)→认定公示(县政府出具意见,列表公示7个工作日,5个工作日内书面异议)→异议处置(县住建局梳理、联席会议核查、再公示7个工作日;不可抗力或新证据可重新启动)。
Q4:永嘉与市区认定规则有什么区别?
永嘉时间分界为1983年6月4日(《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相关节点)与1990年3月31日/4月1日,比市区的1984旧城内分界更早;认定牵头是县住建局而非区认定机构;程序公示以县政府出具意见、列表公示7个工作日为主。永嘉项目必须以永政办发〔2024〕20号为准。
风险提示:本文梳理的永嘉县认定规则仅供参考,具体认定应以项目所在地的认定规则文件和认定机构的调查结论为准。被征收人如对认定结果有疑问,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避免因超过异议期或起诉期限而丧失救济机会。
本页内容说明:由项若森律师整理,基于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浙江省、温州市相关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开裁判规则与实务经验撰写,仅供普法与实务研讨参考,不构成针对具体事项的法律意见,亦不构成委托代理关系。个案情况不同,请以正式法律意见及生效裁判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