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务院同意、以国务院办公厅名义下发的征收水资源费通知,在国务院制定水资源费征收办法前,应当作为行政机关执法和人民法院审理水政行政征收案件的依据;各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水资源费征收办法可作为本行政区域内征收依据,但不包括中央直属水电厂发电用水和火电厂循环冷却水。
裁判规则
经国务院同意、以国务院办公厅名义下发的征收水资源费通知,在国务院制定水资源费征收办法前,应当作为行政机关执法和法院审理水政行政征收案件的依据;各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水资源费征收办法可作为本行政区域内征收依据,但不包括中央直属水电厂发电用水和火电厂循环冷却水。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四条
生活场景解读
国务院还没出台正式的水资源费征收办法,那段空档期里,国办发的那个通知,行政机关得照办,法院审案子也得照着它判。各省自己定的征收办法,在本省范围内能用,但不能用来向中央直属水电厂、火电厂循环冷却水收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