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适用K0404

国务院办公厅经同意下发文件的行政法规性质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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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法施行前,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应视为行政法规,各级行政机关应当执行;立法法施行后,行政法规须以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此类文件不再视为行政法规,但国务院条例施行后应按条例规定征收水资源费。

裁判规则

立法法施行前,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应视为行政法规,各级行政机关应当执行;立法法施行后,行政法规须以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此类文件不再视为行政法规,但国务院条例施行后应按条例规定征收水资源费。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六十一条
  •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二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

生活场景解读

立法法出台以前,国务院同意、国办发的红头文件,跟行政法规一个效力。立法法以后,行政法规得总理签国务院令才算,国办发的文件不能再当行政法规,但只要不跟上位法打架,地方政府还得执行。到2006年国务院出了正式条例,就按条例收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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