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对规章的审查为附带性、参照式审查。法院与当事人对规章合法性无异议的,可直接决定是否作为裁判依据;当事人有异议但上位法对争议事项已有明确规定的,直接适用上位法;无上位法依据或规定原则、无法确定如何适用的,应中止审理,送请有权机关解释或确认。
裁判规则
行政诉讼原告资格不以民事权利归属为唯一判断标准,应以起诉人是否主张自身合法权益受到行政行为侵害、是否与被诉行为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为准;起诉人主张的权益即便在民事上存在争议或尚待确权,只要其主张属于法律保护范围且非明显无据,即具备原告资格;法院不得在起诉受理阶段对实体民事归属作终局判断而否定其诉权。
法律依据
- 《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二条
生活场景解读
你看中一套房买下来,结果开发商又把地批给别人盖楼,你去法院告规划局,法院不能说“这房子还没过户不算你的”就把你拒之门外。你只要主张自己有利益受损,案子先立进来,房子到底归谁那是实体审理阶段再查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