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性法规与行政法规规定一致的,人民法院在认定行政处罚主体资格时应适用行政法规;行政主管部门对法律规范作出的解释属于规章以下规范性文件,效力低于法律、行政法规,只有其内容符合法律规范原意时,方可作为衡量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参考,冲突时按上位法优于下位法适用。
裁判规则
行政机关作出涉及不动产的行政行为后,若该不动产经多次转让,后手受让人与被诉行为之间是否具有利害关系,应视其权益是否因该行为受到直接、实际的影响而定;后手仅以其系现产权人主张继承原产权人诉权的,须以被诉行为仍对其权利义务产生实际影响为前提。
法律依据
- 《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二条
生活场景解读
一块地从甲手里转给乙,乙又转给你,早年政府给甲发的一个证你现在才知道。你能不能直接去告那个老证,关键看那个证今天还压着你手里这块地的权利没有。压着你,你就能告;跟你没关系了,就别拿别人的旧账来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