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适用K0418

盐业主管部门无权对工业盐经营运输行使查处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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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规章确定的盐业行政主管部门与食盐专营主管机构不一致的,食盐专营主管机构仅负责食盐专营管理,对工业盐经营、运输不具有查处职权,无权作出封存、扣押工业盐的行政强制措施;其内设机构或个案复函不具有规章解释地位,不能作为法院参照依据。

裁判规则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实际使用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涉及承包地的行政行为不服,具有原告资格;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就其个人承包土地主张权益的,不以集体名义为必要;发包人(村委会)就整体集体土地权益起诉的,亦应认可其原告资格。

法律依据

  • 《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五条

生活场景解读

你家承包的那块地,镇政府说要收走另作他用,你直接去法院告镇政府就行,不用非得让村委会出面。你自己就是承包户,地在你手里种着,你的利益被戳到了,你当然能当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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