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适用K0420

下位法缩减劳动教养法定条件与上位法抵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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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规将"屡教不改"设定为对盗窃行为人实施劳动教养的必要条件,对仅有一次盗窃行为的公民实施劳动教养不符合上位法规定;下位法或规范性文件不得缩减法定构成要件、扩大适用对象,否则与上位法相抵触。

裁判规则

行政机关负责人被诉后发生变更的,由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为被告,诉讼参加人随之变更;原机关已被撤销且无继续行使职权机关的,由作出撤销决定的行政机关为被告。法院应通知变更后的机关应诉,不得因机关变动而终结诉讼。

法律依据

  • 《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第六款

生活场景解读

你告的那个局,告着告着机构改革被撤了,职能归到另一个新局。这不影响你打官司,法院会让新局接着当被告。原来那个局长换不换人更没关系,案子是告机关不是告个人,机关还在,官司就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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