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法规定对建筑工程非法转包行为进行处罚的有关部门,指铁路、交通、水利等专业建设工程主管部门,不包括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除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非法转包建筑工程行为缺乏法律依据。
裁判规则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拖延不办或不予答复的,有权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应审查申请是否符合法定条件、行政机关是否在法定期限内履行审查职责。
法律依据
- 《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
- 第四十七条
生活场景解读
你材料齐全去办营业执照,工商局收了申请两个月不吭声;或者你说自己条件都够,窗口一句“我们不批”把你打发了。你可以去法院告工商局拒不发证。法院会查你到底符不符合条件、它有没有按时给你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