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强制法施行后,规章无权设定行政强制措施,此前规章设定的行政强制措施须清理,不得再作为执法依据;即使规章设定的行政处罚合法,其中所附的行政强制措施规定亦无法律依据。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仅整合既有法定职权,不新设处罚和强制权。
裁判规则
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裁定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或被告改变其所作的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法院裁定。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可以缺席判决。
法律依据
- 《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二条
生活场景解读
你告到一半,公安局把处罚撤了,你满意了想撤诉。法院得审查你撤诉是不是自愿、有没有被人胁迫、会不会损害公共利益,审查完才下裁定准你撤。不是你说撤就能撤,法院得把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