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适用K0479

不违法长期适用的行政惯例形成合理信赖应予保护

← 返回裁判观点库检索 行政法专题

行政机关对特定管理事项的习惯做法,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且长期适用形成行政惯例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基于该行政惯例产生的合理信赖利益应予适当保护;行政机关不得以事后内部规程否定此前已接受并实际履行的缴费方式。

裁判规则

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审判人员认为自己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有其他关系,应当申请回避。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

法律依据

  • 《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五条

生活场景解读

开庭前你发现审你案子的法官跟对方局长是亲戚,你可以当庭提出让这个法官换下去,这叫回避申请。法官自己发现跟你或对方有利益牵连,也得主动提出来。不能让有关系的人坐在审判席上。

同类观点

行政惯例信赖保护合理信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