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裁判K0509

药品行政案件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按地域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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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药政机构主管本行政区域内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药品行政案件应按照上述管辖权划分原则,由相应地域的卫生行政部门处理。

裁判规则

法院对行政诉讼证据的审查,应从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三方面综合判断。未经法庭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依据;法院应当在裁判文书中阐明证据是否采纳的理由。对当事人无争议的证据,是否采纳应记录在案。

法律依据

  •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三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十二条

生活场景解读

你交上去一份证据,法官审它看三点:真不真、取得方式合不合法、跟案子有没有关系。所有证据都得在法庭上互相质证过。最后判的时候,哪些证据法院认、哪些不认,为什么不认,都得写在判决书里,不能稀里糊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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