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裁判K0513

行为后果地行政机关原则上不具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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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对行为或事项的处理由行为或事项发生地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未授权行为后果地行政机关管辖。违法行为发生地不在某一行政机关辖区内,即使危害后果发生在其辖区,该机关对该企业作出处理亦超越地域管辖权限。

裁判规则

下列证据不能作为认定被诉行政行为合法的依据: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在作出行政行为后或在诉讼程序中自行收集的证据;被告在行政程序中非法剥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或听证权利所采用的证据;原告或第三人在诉讼程序中提供的、被告在行政程序中未作为行政行为依据的证据。

法律依据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十条

生活场景解读

公安局处罚你之后,又去找证人补笔录,这种后来搞的证据法院不认。如果公安局当时根本不让你说话就罚你,它拿来定案的证据法院也不认。你在法庭上才拿出的、当时公安局没拿来定案的证据,也不能反过来说明它处罚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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