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对业主委员会提出的备案申请负有审查职责,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应予备案,材料不齐的应及时告知补正;在长达一年时间内不给予任何书面答复、亦不履行指导监督职责的,构成不履行法定职责,应判决确认违法。
裁判规则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对业主委员会提出的备案申请负有审查职责,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应予备案,材料不齐的应及时告知补正。在长达一年时间内不给予任何书面答复、亦不履行指导监督职责的,构成不履行法定职责,应判决确认违法。
法律依据
- 《行政诉讼法》第七十二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二条
生活场景解读
业委会把换届选举材料交到房管局,房管局收了之后一年不吭声。这种沉默不行。材料齐就给你备案,不齐就该告诉你补什么;既不备案也不回话,一年拖下来,法院判它行政不作为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