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裁判K0533

撤销行政许可应听取被许可人陈述申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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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法虽未规定撤销许可的具体程序,但依该法总则关于公开、公平、公正及保障陈述申辩权的原则,撤销对相对人权益产生不利影响的行政许可,应当事先告知、说明根据理由、听取陈述申辩;未履行上述程序即作出撤销决定的,构成程序违法。

裁判规则

行政许可法虽未规定撤销许可的具体程序,但依该法总则关于公开、公平、公正及保障陈述申辩权的原则,撤销对相对人权益产生不利影响的行政许可,应当事先告知、说明根据理由、听取陈述申辩;未履行上述程序即作出撤销决定的,构成程序违法。

法律依据

  • 《行政许可法》第五条、第七条

生活场景解读

县政府把你当年补办用地手续的批复撤了,事前没告诉你为什么、也不听你解释。就算法律没写“撤销许可要走什么流程”,但许可法总则里写了公开公平公正、你有权说话。它没让你说话就把证撤了,法院判它程序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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