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系确认婚姻法律关系的行政行为。在不违背婚姻法规定的实体要件前提下,法院应指出程序违法或瑕疵,但不宜仅以程序瑕疵为由撤销婚姻登记;双方具有结婚真实意思表示且未违反强制性规定的,即使登记档案、共同到场等手续存在瑕疵,亦不足以推翻结婚证效力。
裁判规则
婚姻登记系确认婚姻法律关系的行政行为。在不违背婚姻法规定的实体要件前提下,法院应指出程序违法或瑕疵,但不宜仅以程序瑕疵为由撤销婚姻登记;双方具有结婚真实意思表示且未违反强制性规定的,即使登记档案、共同到场等手续存在瑕疵,亦不足以推翻结婚证效力。
法律依据
- 《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第(三)项
-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生活场景解读
你和爱人真心想结婚,十几年前办的结婚证,后来发现档案里缺存根、当时两人没同时到场。法院会指出登记处程序有毛病,但不会光凭这个就把结婚证撤了。只要你们俩是真要结婚、又没法律禁止结婚的情况,结婚证还是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