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裁判K0536

以虚假身份证明登记结婚严重违法可予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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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或双方以虚假身份证明办理结婚登记,属于结婚登记程序严重违法,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的,法院应予受理并可依法撤销该婚姻登记。判决撤销或确认婚姻无效,以登记申请人无真实结婚意思表示为标准;双方自愿结婚仅程序瑕疵的,不宜撤销。

裁判规则

一方或双方以虚假身份证明办理结婚登记,属于结婚登记程序严重违法,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的,法院应予受理并可依法撤销该婚姻登记。判决撤销或确认婚姻无效,以登记申请人无真实结婚意思表示为标准;双方自愿结婚仅程序瑕疵的,不宜撤销。

法律依据

  • 《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第(四)项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十七条

生活场景解读

有人拿别人的身份证去跟你登记结婚,这就是严重违法。你去法院告民政局,法院受理后可以把这个假结婚证撤掉。但如果你们俩都真想结婚,只是登记处手续走得有点糙,那就别随便撤,判个违法就行,别把婚姻关系推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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