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裁判K0557

不予许可案件应撤销并责令重作不得径行判令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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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不予行政许可案件,认为原告请求准予许可理由成立且被告没有裁量余地的,可在判决理由中写明,判决撤销不予许可决定,责令被告重新作出决定;一般不宜直接判令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许可决定,以尊重行政机关首次判断权和复杂裁量、特别程序事项。

裁判规则

审理不予行政许可案件,原告请求准予许可理由成立、而被告没有裁量余地的,可在判决理由中写明,判决撤销不予许可决定,责令被告重新作出决定;一般不宜直接判令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许可决定,以尊重行政机关首次判断权以及复杂裁量、特别程序事项。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第七十二条

生活场景解读

你申请许可证被拒,告到法院。要是你完全符合条件、部门也没得挑,法院会撤掉不予许可决定,让他重新办。但法院通常不会直接命令给你发证,毕竟发证走哪些程序、怎么核,得先让行政机关自己过一遍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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