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及公安、工商、物价等机关依突发事件应对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只要实体合法,不宜仅以程序存在瑕疵而撤销或确认违法;对为应对灾害采取的交通管制、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提起赔偿请求的,依法驳回;对借灾后之机乱砍滥伐的林业违法行为,依法维持处罚。
裁判规则
政府及公安、市场监管、物价等机关依突发事件应对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只要实体合法,不宜仅以程序存在瑕疵而撤销或确认违法;对为应对灾害采取的交通管制、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提起赔偿请求的,依法驳回;对借灾后之机乱砍滥伐的林业违法行为,依法维持处罚。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十一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四条
生活场景解读
闹灾的时候,部门应急处置、临时管价、临时交通管制,只要实体上没乱来,别揪着程序小毛病就撤。你为这个要赔偿,法院不支持;可要是有人趁灾乱砍树,他照样罚,法院照样维持。应急不是乱来的挡箭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