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法院开庭通知时间过短、答辩状送达滞后等违反法定程序,但当事人已实际参加开庭、进行质证和辩论,二审中双方亦充分行使诉讼权利的,不需发回重审;一审以裁定驳回起诉形式错误的,二审可直接纠正。
裁判规则
一审开庭通知时间过短、答辩状送达滞后等违反法定程序,但当事人已实际参加开庭、进行质证和辩论,二审中双方亦充分行使诉讼权利的,不需发回重审;一审以裁定驳回起诉形式错误的,二审可直接纠正。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生活场景解读
一审开庭通知发晚了点、答辩状送达慢了点,但你还是到庭了、该质证质证、该辩论辩论,二审里权利也都用足了。这种小瑕疵没耽误你打官司,就不用把案子打回重来。要是一审用错了裁定,二审直接改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