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裁判K0587

虚假材料获取登记登记机关已尽审慎义务可驳回诉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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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申请人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导致登记错误,登记机关在登记时已尽合理审慎审查义务并在诉讼中依法更正的,应驳回原告诉请;登记机关拒不更正的,可判决撤销登记、确认违法或责令履行更正职责。原告此前明知虚假未提异议并从事经营活动的,其诉请一般不予支持。

裁判规则

因申请人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导致登记错误,登记机关在登记时已尽合理审慎审查义务、并在诉讼中依法更正的,应驳回原告诉请;登记机关拒不更正的,可判决撤销登记、确认违法或责令履行更正职责。原告此前明知虚假未提异议并从事经营活动的,其诉请一般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

生活场景解读

登记错了,是因为报材料的人造假。登记机关当时已经尽到了该尽的审查义务,诉讼中也改了,那告他没用。他要是拒不改正,法院才判他撤、判他改。

你自己当初明知是假的还接着用、接着经营,回头再告登记机关,法院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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