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行政案件K0637

拆迁延期许可独立可诉且前置许可重大违法才纳入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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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期限延长许可通知是独立的具体行政行为,具有可诉性。法院审查时应重点审查延期许可与前置拆迁许可内容是否一致、前置许可是否重大明显违法;听证程序并非作出延期许可的法定必经程序,对前置拆迁许可证合法性的异议不属本案审查范围。

裁判规则

房屋拆迁期限延长许可通知是独立的具体行政行为,具有可诉性。法院审查时应重点审查延期许可与前置拆迁许可内容是否一致、前置许可是否重大明显违法;听证程序并非作出延期许可的法定必经程序,对前置拆迁许可证合法性的异议不属本案审查范围。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
  •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生活场景解读

拆迁期限延长的通知,本身就是一个能告的行为,不是原许可证的附属。法院审它时,主要看延期内容跟原许可一不一致、原许可有没有重大明显违法。听证不是延期的必经程序;你要告原许可证合不合法,那是另案,别塞到这个案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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