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被诉行政许可行为基础的其他行政决定或文书存在明显缺乏事实根据、明显缺乏法律依据、超越职权或其他重大明显违法情形的,法院不予认可。关联行为审查采重大明显违法排除标准,既不做完全合法性审查,也不全部照单认可。
裁判规则
作为被诉行政许可行为基础的其他行政决定或文书,存在明显缺乏事实根据、明显缺乏法律依据、超越职权或其他重大明显违法情形的,法院不予认可。关联行为审查采重大明显违法排除标准,既不做完全合法性审查,也不全部照单认可。
法律依据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许可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
生活场景解读
你告的是许可证,但这个证是建立在另一个决定、另一张文书上的。法院不会把那个关联行为从头审一遍,也不会盲目认账。只要它明显没事实、没法律依据、越权,或其他一眼就能看出的大毛病,法院就不认可它作为证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