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行政案件K0650

产权调换将专有所有权变为按份共有属滥用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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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裁决以产权调换方式安置,应尽可能不改变原产权性质及占有使用方式。将原店面专有所有权调换为没有具体位置的商场按份共有份额,未举证证明无更好调换方案,亦未征得被拆迁人同意的,裁量明显不合理,构成滥用职权。

裁判规则

拆迁裁决以产权调换方式安置,应尽可能不改变原产权性质及占有使用方式。将原店面专有所有权调换为没有具体位置的商场按份共有份额,未举证证明无更好调换方案,亦未征得被拆迁人同意的,裁量明显不合理,构成滥用职权。

法律依据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相关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

生活场景解读

你原来有个独立店面,拆迁调换时给你换成商场里占几成的共有份额,连具体位置都没有,你当然不干。他又拿不出证据说没有更好的调换方案、也没问过你。这就不是自由裁量,是裁量明显不合理,构成滥用职权,得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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