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行政案件K0668

协助法院仲裁文书办理登记不可诉内容不一致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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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登记机构根据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或仲裁机构法律文书办理的土地权属登记行为,土地权利人不服提起诉讼的,法院不予受理;但土地权利人认为登记内容与有关文书内容不一致的除外。

裁判规则

土地登记机构根据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或仲裁机构法律文书办理的土地权属登记行为,土地权利人不服提起诉讼的,法院不予受理;但土地权利人认为登记内容与有关文书内容不一致的除外。

法律依据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生活场景解读

登记机构是照法院判决书、协助执行通知书、仲裁文书办的登记,你不服来告,法院不受理,他只是照章办事。但要是他登记的内容跟那份文书对不上,那你可以告,因为这就不是单纯协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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