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行政案件K0671

未经批准占用耕地建房应责令退还并拆除或没收

← 返回裁判观点库检索 行政法专题

农村居民建住宅应经本人申请、乡镇政府同意、规划部门许可、土地部门审核、县级政府批准。未经批准非法占用耕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土地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土地,限期拆除或没收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裁判规则

农村居民建住宅应经本人申请、乡镇政府同意、规划部门许可、土地部门审核、县级政府批准。未经批准非法占用耕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土地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土地,限期拆除或没收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七十八条

生活场景解读

农村建房不是想在哪建就在哪建:得自己申请、乡镇同意、规划许可、土地部门审核、县政府批。没批就占耕地盖房,土地部门会让你退地,限期把房子拆了,或者没收。别以为是自家地就随便盖。

同类观点

非法占地行政处罚农村住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