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行政案件K0673

抵押权人已主张权利时不得收回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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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人未按出让合同期限开发土地,但拆迁安置等情况复杂属合同约定正当理由的,土地部门作出收回土地使用权处罚未予考虑,属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在抵押权人已主张行使抵押权的情况下仍作出收回处罚,损害抵押权人合法权益,应予撤销。

裁判规则

土地使用权人未按出让合同期限开发土地,但拆迁安置等情况复杂属合同约定正当理由的,土地部门作出收回土地使用权处罚未予考虑,属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在抵押权人已主张行使抵押权的情况下仍作出收回处罚,损害抵押权人合法权益,应予撤销。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相关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抵押相关规定

生活场景解读

用地人没按期开发,但拆迁安置复杂、属于合同里说的正当理由,土地部门没考虑就收地,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更要命的是,这块地已经抵押、抵押权人都主张权利了,你还收,等于害了人家,得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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