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行政案件K0684

应听证而未听证的征收补偿方案程序重大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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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规定的,市县级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情况修改方案;应当召开听证而未召开即作出征收补偿方案的,属重大明显程序违法,可依法确认无效或撤销。

裁判规则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补偿方案不符合规定的,市县级政府应组织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据听证情况修改方案;应听证而未听证即出台补偿方案的,属重大明显程序违法,可确认无效或撤销。

法律依据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
  • 《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

生活场景解读

旧改拆迁,大部分邻居都觉得补偿方案不合理,政府就该开听证会让大家发言、根据意见改。该开的会不开,直接拍板方案,法院会认为这是严重程序违法,可以把方案撤掉。这也是法院在这类案子里通常的判断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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