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行政案件K0685

征收公告可诉性取决于其内容是否处分权利义务

← 返回裁判观点库检索 行政法专题

征收决定公告及诉权告知仅为公示宣传,不处分权利义务,不可诉;征收补偿方案公告及公告中设定新建改建禁止、分户、抵押冻结等具体措施,直接处分被征收人权利义务的,属可诉具体行政行为,可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

裁判规则

征收决定公告及诉权告知仅为公示宣传,不处分权利义务,不可诉;征收补偿方案公告中若设定新建改建禁止、分户、抵押冻结等具体措施,直接处分被征收人权利义务的,属可诉具体行政行为,可申请复议或起诉。

法律依据

  • 《行政诉讼法》第二条、第十三条

生活场景解读

政府贴个公告说要征收、告诉你不服可以告,这种单纯通知你没法单独告。但公告里直接写了不准翻盖、不准分户、冻结抵押,这些动你权利的措施,你就可以去法院告。按这个思路应对,就不容易在程序上吃亏。

同类观点

征收公告可诉性受案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