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部门受政府确定组织实施征收补偿工作,其委托征收实施单位、支付搬迁费临时安置费、订立补偿协议、公布调查登记和分户补偿情况、怠于拟订征收补偿方案等行为,均可以自己名义作出,可作为行政诉讼被告。
裁判规则
房屋征收部门受政府确定组织实施征收补偿工作,其委托征收实施单位、支付搬迁费临时安置费、订立补偿协议、公布调查登记和分户补偿情况、怠于拟订补偿方案等行为,均可以自己名义作出,可作为行政诉讼被告。
法律依据
- 《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第五条
生活场景解读
牵头干拆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它签协议、发搬迁费、公布调查结果,这些事是以它自己名义做的。你不服,就直接告这个征收部门,不用绕到政府头上。记住这一点,碰到类似的事你心里就有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