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行政案件K0699

征收补偿非诉执行审查期为三十日可经高院批准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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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机关应自被执行人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强制执行申请;法院自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执行裁定,特殊情况需延长的层报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并报中级法院备案。

裁判规则

申请机关应自被执行人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强制执行申请;法院自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执行的裁定,特殊情况需延长的层报高级法院批准并报中级法院备案。

法律依据

  • 《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六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第五条

生活场景解读

政府申请强执有时间窗:你起诉期满后三个月内必须来,法院立案后三十天内裁定。拖过这期限,或者特殊情况要延长,得报省高院批准,中院还要备案。记住这一点,碰到类似的事你心里就有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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