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登记机构作出未改变登记内容的换发、补发权属证书、登记证明或更新登记簿的行为,不可诉;更新后内容与原登记簿不一致,或权利人申请更正登记被拒绝的,可诉。原登记被注销或更正后,相对人对原登记不服符合起诉条件的仍可诉。
裁判规则
房屋登记机构作出未改变登记内容的换发、补发权属证书、登记证明或更新登记簿的行为,不可诉;更新后内容与原登记簿不一致,或权利人申请更正登记被拒绝的,可诉。原登记被注销或更正后,相对人对原登记不服符合起诉条件的仍可诉。
法律依据
- 《行政诉讼法》第二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登记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
生活场景解读
房产证换个新的、补个证,内容没变,这种单纯换本没法告。但换完发现内容跟原来不一样了,或者你申请更正它不理你,这就能告。原来的登记被注销了,你对它不服照样能诉。
按这个思路应对,就不容易在程序上吃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