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房屋多次转移登记,原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对首次转移登记起诉的,应予受理;对首次及后续登记一并起诉的,亦予受理,但驳回对首次诉请后应裁定驳回对后续起诉。未就首次转移登记起诉,直接对后续转移登记起诉的,不予受理。
裁判规则
同一房屋多次转移登记,原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对首次转移登记起诉的,应予受理;对首次及后续登记一并起诉的,亦予受理,但驳回对首次诉请后应裁定驳回对后续起诉。未就首次转移登记起诉,直接对后续转移登记起诉的,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
- 《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登记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
生活场景解读
一套房倒了好几手。你对第一次过户不服,可以告;连后面几手一起告也行,但第一次告不赢,后面的也会被驳回。可你要是跳过第一次、直接告最后那次过户,法院不受理。
这也是法院在这类案子里通常的判断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