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职能由市县政府转移至下设登记机构后,起诉原政府作出的登记行为应以现登记机构为被告;行政区划调整后由履行职责的区级主管部门为被告;登记机关与发证机关不一致的,可列登记机关、发证机关为被告或共同被告;起诉登记机构所属产权交易部门以自己名义作出的登记行为,以登记机构为被告。
裁判规则
登记职能由市县政府转移至下设登记机构后,起诉原政府作出的登记行为应以现登记机构为被告;行政区划调整后由履行职责的区级主管部门为被告;登记机关与发证机关不一致的,可列登记机关、发证机关为被告或共同被告;起诉登记机构所属产权交易部门以自己名义作出的登记行为,以登记机构为被告。
法律依据
- 《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登记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相关规定
生活场景解读
原来归政府管的登记,后来划给专门登记中心了,你告当年的登记就找现在的登记中心。区划调整了找现在履职的区部门。登记和发证不是一家的,可以告一个或一起告。
所以遇到这种情况别着急下决定,先把这条规则弄清楚再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