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行政案件K0738

土地登记发证起诉期限分直接相对人与利害关系人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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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登记发证交代诉权的,直接相对人自收到文书之日起三个月内起诉;未交代诉权的,自知道或应当知道诉权、起诉期限之日起三个月内起诉,但自行为作出之日起最长不超过二年。利害关系人不知道行为内容的,自知道内容之日起最长不超过二十年。起诉期限争议由被告举证。

裁判规则

土地登记发证交代诉权的,直接相对人自收到文书之日起三个月内起诉;未交代诉权的,自知道或应当知道诉权、起诉期限之日起三个月内起诉,但自行为作出之日起最长不超过二年。利害关系人不知道行为内容的,自知道内容之日起最长不超过二十年。起诉期限争议由被告举证。

法律依据

  •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相关规定

生活场景解读

土地发证告诉你可以告了,你三个月内起诉;没告诉的,从你知道能告那天起三个月,但最长不超过两年。你要是压根不知道这证的存在,从知道那天起最长二十年。被告说你超期了,由它来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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