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登记发证与法院民事确权是确定房屋所有权的两种方式,在未发生冲突时不存在司法权优于行政权问题。当事人未提起房屋确权之诉的,行政机关有权依申请依法确认权属并颁证;已进行的迁让、排除妨碍等非确权民事诉讼,不构成颁证的法律障碍。
裁判规则
行政机关登记发证与法院民事确权是确定房屋所有权的两种方式,在未发生冲突时不存在司法权优于行政权问题。当事人未提起房屋确权之诉的,行政机关有权依申请依法确认权属并颁证;已进行的迁让、排除妨碍等非确权民事诉讼,不构成颁证的法律障碍。
法律依据
- 《行政诉讼法》相关规定
-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
生活场景解读
定房子归谁,既可以由房产部门登记发证,也可以由法院打民事官司确权,两条路不冲突。大家都没去打确权官司,房产部门照样可以依申请发证。至于已经在打的迁让、排除妨碍官司,挡不住它发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