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行政案件K0752

抵押权善意取得构成撤销抵押登记法定阻却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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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权人在取得抵押登记时为善意的,其抵押权受法律保护。即使抵押人取得所有权登记系欺骗手段、后被注销,只要抵押权人对欺骗不知情、抵押登记机构已尽形式审查职责,抵押权的善意取得即构成撤销抵押登记的法定阻却事由,抵押登记不应撤销。

裁判规则

抵押权人在取得抵押登记时为善意的,其抵押权受法律保护。即使抵押人取得所有权登记系欺骗手段、后被注销,只要抵押权人对欺骗不知情、抵押登记机构已尽形式审查职责,抵押权的善意取得即构成撤销抵押登记的法定阻却事由,抵押登记不应撤销。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登记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相关规定

生活场景解读

你银行借钱给人家,办了抵押登记,后来发现那房主当初是骗来的房产证。但你借钱时完全不知情,这就是善意取得,你的抵押权受保护,法院不会把抵押登记撤掉。这也是法院在这类案子里通常的判断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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