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多次转移登记进行司法审查时,对善意受让人的合法权益应予保护,不能仅以前证违法认定后证亦违法。后证申请登记时前证尚未被有权机关确认违法、权属来源清楚符合登记条件的,对善意受让人取得的土地使用证原则上不应判决撤销。
裁判规则
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多次转移登记进行司法审查时,对善意受让人的合法权益应予保护,不能仅以前证违法认定后证亦违法。后证申请登记时前证尚未被有权机关确认违法、权属来源清楚符合登记条件的,对善意受让人取得的土地使用证原则上不应判决撤销。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登记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
生活场景解读
土地倒了几手,不能说最早那本证有问题,后面所有证就都跟着错。你是后来善意买过来的,办证时前面那本证还没被认定违法、材料也齐全,法院一般不会撤你这本证。按这个思路应对,就不容易在程序上吃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