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颁发土地权利证书应遵循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原则,颁证过程中发生权属争议的应暂缓登记。颁证后发生权属争议的,异议人应在法定期限内起诉颁证行为,法院在审查颁证合法性时一并对权属问题作出认定;权属处于不确定状态的,可责令政府作出权属处理决定。
裁判规则
政府颁发土地权利证书应遵循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原则,颁证过程中发生权属争议的应暂缓登记。颁证后发生权属争议的,异议人应在法定期限内起诉颁证行为,法院在审查颁证合法性时一并对权属问题作出认定;权属处于不确定状态的,可责令政府作出权属处理决定。
法律依据
- 《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
- 《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一条
生活场景解读
政府发土地证得权属清、边界明、面积准,发证时有人争地就先别发。证发了之后才起争议,你在期限内告发证行为,法院审发证时一并把权属定了。地权还拿不准的,法院可以判政府先出个权属处理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