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行政案件K0773

劳动者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卫生设施内因必要生理需要伤亡应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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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必要、合理的生理需要(如使用卫生设施)受到伤亡,与其正常工作密不可分,属劳动法应予保护的基本权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该伤亡与工作无关的,属适用法律错误,应撤销并责令重新作出认定。

裁判规则

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必要、合理的生理需要(如使用卫生设施)受到伤亡,与其正常工作密不可分,属劳动法应予保护的基本权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该伤亡与工作无关的,属适用法律错误,应撤销并责令重新作出认定。

法律依据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 《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

生活场景解读

你上班时在工作场所去个卫生间、喝口水这种正常生理需求出了事,跟干活是分不开的,应当算工伤。社保部门说这跟工作没关系,那就是法律适用错了,法院会撤了它的认定让它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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