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行政案件K0785

用人单位在行政程序中无正当理由拒不举证其诉讼中提交的证据不予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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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依法要求用人单位限期举证,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事后在行政诉讼中才向法院提交的证据,人民法院不予采纳。职工因公外出期间死因不明,用人单位或社保部门提供的证据不能排除非工作原因导致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

裁判规则

社保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依法要求用人单位限期举证,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事后在行政诉讼中才向法院提交的证据,法院不予采纳。职工因公外出期间死因不明,用人单位或社保部门提供的证据不能排除非工作原因导致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

法律依据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生活场景解读

工伤认定时,社保部门让单位限期拿证据,它无理由不交,等到了法院才掏出来,法院不认。职工因公外出死得不明不白,单位和社保部门拿不出证据排除非工作原因,那就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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