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行政案件K0800

因确认劳动关系争议超过规定期限作出工伤认定不构成违反法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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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用人单位与职工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发生争议而进行仲裁、诉讼,导致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超过《工伤认定办法》规定期限作出工伤认定结论的,不属于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违反法定程序情形,人民法院不宜以此为由撤销被诉工伤认定决定。

裁判规则

因用人单位与职工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发生争议而进行仲裁、诉讼,导致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超过《工伤认定办法》规定期限作出工伤认定结论的,不属于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违反法定程序情形,人民法院不宜以此为由撤销被诉工伤认定决定。

法律依据

  • 《工伤认定办法》相关规定
  • 《行政诉讼法》第七十四条

生活场景解读

因为单位和职工为有没有劳动关系打仲裁、打官司,把时间拖过去了,劳动部门超过规定期限才出工伤认定结论,这不算违反法定程序,法院不能光凭超时就把认定撤了。这也是法院在这类案子里通常的判断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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