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害期间为维护公共利益抢修交通、通信、供电、供水供气等临时雇用员工受到伤害的,可视为工伤并参照《工伤保险条例》处理;工作时间应作宽泛理解,包括班组负责人同意安排的临时加班时间;工作场所从宽掌握,与工作职责相关场所原则上均认定为工作场所。
裁判规则
灾害期间为维护公共利益抢修交通、通信、供电、供水供气等临时雇用员工受到伤害的,可视为工伤并参照《工伤保险条例》处理;工作时间应作宽泛理解,包括班组负责人同意安排的临时加班时间;工作场所从宽掌握,与工作职责相关场所原则上均认定为工作场所。
法律依据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十四条
- 相关抢险救灾规定
生活场景解读
灾害期间政府临时雇人抢修交通、电力、供水,这些人在干活时受伤,可以参照工伤处理。这种情况下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都从宽,班组负责人同意的临时加班也算,跟职责相关的地方都算工作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