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行政部门作出的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劳动监察指令书,不属于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具体行政行为,法院不予受理;只有劳动行政部门另行作出行政处理决定书后,当事人既不履行又不申请复议或起诉的,劳动行政部门才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裁判规则
劳动行政部门作出的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劳动监察指令书,不属于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具体行政行为,法院不予受理;只有劳动行政部门另行作出行政处理决定书后,当事人既不履行又不申请复议或起诉的,劳动行政部门才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 《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八条、第十九条
生活场景解读
劳动部门只是下个监察指令书让单位给钱,这种不能直接申请法院强执,法院不受理。得它另行做出正式的行政处理决定书,单位既不照做也不复议不起诉,它才能申请法院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