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系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依法收支、管理和运营社会保险基金;其与用人单位因拖欠社会保险费发生的纠纷属于行政争议,用人单位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用人单位既不履行又不依法救济的,经办机构可依法通知银行扣缴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裁判规则
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系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依法收支、管理和运营社会保险基金;其与用人单位因拖欠社会保险费发生的纠纷属于行政争议,用人单位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用人单位既不履行又不依法救济的,经办机构可依法通知银行扣缴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 《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第六十三条
- 《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
生活场景解读
社保经办机构是法律授权管社保基金的单位,它跟单位因为欠社保费起纠纷,属于行政争议,单位不服可以复议或起诉。单位既不交钱又不救济,经办机构可以通知银行直接扣,或者申请法院强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