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用人单位;村民委员会主任、党支部书记因履行职务受伤的,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用工主体条件,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并无不当。
裁判规则
村民委员会属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是《工伤保险条例》所指的用人单位;村委会主任、村党支部书记在履行协助政府工作职务时受伤,因不符合法定用工主体条件,社保部门对其工伤认定申请可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
-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第十四条
-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
生活场景解读
你在村里当村委会主任,带着村民修河堤时摔骨折了,去申请工伤。可村委会不是企业、个体户这类用人单位,社保部门说不在工伤保险覆盖范围内,不受理你的申请,这个做法是站得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