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以公开该政府信息的机关为被告;行政机关不依职权主动公开,经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后仍逾期不予答复的,应以负有法定公开职责的行政机关为被告。
裁判规则
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行为不服起诉的,以公开该政府信息的机关为被告;行政机关负有法定主动公开职责却不公开,经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后仍逾期不予答复的,应以负有该项法定公开职责的行政机关为被告。
法律依据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
生活场景解读
你发现教育局没把该公开的招生计划挂上网,先写信申请,它过了十五天还不理你。这时候你告谁?不是告上级主管部门,而是直接告教育局这个该公开却不公开的机关,由它来当被告应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