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主张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证明其已尽到合理检索义务;原告能够提供该政府信息系由被告制作或保存的相关线索的,可申请法院调取证据。被告未与申请人沟通检索即以信息不存在为由拒绝公开的,属未尽合理检索义务。
裁判规则
被告以政府信息不存在为由拒绝公开的,应证明其已尽合理检索义务,包括根据申请人的描述采用适当关键词、渠道和范围进行查找;未与申请人沟通确认、仅以申请文字为单一关键词检索即答复不存在的,属未尽合理检索义务。原告能提供该信息由被告制作或保存的线索的,可申请法院调取证据。
法律依据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
生活场景解读
你向规自局要当年交土地出让金的那张凭证,它只在档案里搜了缴款凭证四个字就回你没有。法院认为它太敷衍——它自己才知道那东西叫收据还是发票,都不问你一下就说找不到,这官司它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