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行政案件K0842

申请信息是否符合自身特殊需要属实体审理内容不作为原告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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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是否与其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有关,属于实体审理内容,不宜作为原告主体资格条件;被告以与三需要无关为由不予提供的,法院可要求原告作出说明,原告不能合理说明三需要且被告已履行告知说明义务的,判决驳回诉请。

裁判规则

申请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是否与其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有关,属于实体审理内容,不宜作为原告主体资格条件;被告以与三需要无关为由不予提供的,法院可要求原告作出说明;原告不能合理说明且被告已履行告知说明义务的,判决驳回诉请。

法律依据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第十二条

生活场景解读

你申请一份文件,政府说这跟你的生产生活没关系,不给。你去法院告,它又说你连原告资格都没有。法院说不对——跟你有没有关系是开庭后要审的事,不能在门口就把你拦下来;但如果你真说不清楚要它干嘛,最后可能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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